今年一季度,全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和县委具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稳经济促消费政策效应日渐显现,居民消费信心稳步提升,消费市场平稳增长。
一、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900.6万元,同比增长4.8%。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的消费品售额为61668.9万元,同比增长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为43231.7万元,同比增长4.6%。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实现81908.4万元,同比增长4.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78.1%。餐饮收入22992.2万元,同比增长6.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1.9%。
(二)四大行业运行基本情况。一季度全县实现批发业销售额76439.6万元,同比增长14.5%;实现零售业销售额88678.7万元,同比增长3.5%;实现住宿业营业额5502.2万元,同比增长7.0%;实现餐饮业营业额20868.3万元,同比增长7.2%。
二、存在问题
(一)网络销售对传统零售业影响较大。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货物品种选择多,价格实惠,足不出户就能实现购物,对传统零售业冲击较大。
(二)疫情对旅游市场影响较大,餐饮、住宿回升较慢。由于国内少数地区的疫情反复,各地防控政策加强,旅客人数骤降,对传统大型活动、婚丧宴的各种限制等都影响到餐饮、住宿业营业额增长。
(三)居民消费意愿不足。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等一系列重要措施的实施,虽然农民收入有了一定提高,但整体看收入水平还相对较低。城乡居民在储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投入较多,消费信心不足也影响了城乡居民消费愿意。
(四)农村消费品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农村地区的消费基础条件和商品流通仍然滞后,影响了农村消费品市场拓展。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稳定消费市场。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二)积极推进各项促消费政策的落实。通过政策引导,以点带面,发力创建特色消费中心,鼓励商超、餐饮、住宿等商贸流通业开展力度大、范围广的让利促销活动,营造良好购物环境,繁荣消费市场。
(三)进一步完善消费保障机制,提升居民消费信心。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创新消费金融支持和服务方式,丰富消费信贷和保险产品,提高消费金融服务水平。
(四)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力求稳存量有增量。针对全县限上单位数量少、规模小、占比低等特点,加大对限上商贸企业的清理,培育限下成长发展为限上企业的工作力度,将已达到限额以上标准且符合要求的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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