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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21-0926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1-09-26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1-09-26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10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县市管理县市统计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县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统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州“十大专项行动”,抓实“六稳”工作,落实责任、强化担当,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统计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次向州委、州政府汇报统计工作,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党组会、州政府常务会、10县市党委和政府、州级各部门数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红河州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州统计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多次组织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取得实质进展,州委组织部与州统计局在州委党校联合举办了《楚雄州2020年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10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统计局长、州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统计业务人员、州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研究制定了《楚雄州统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建立了《楚雄州统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台账》,做到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打折扣。二是不折不扣坚决完成统计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年内,在全部整改完国家统计局对云南开展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楚雄州党委政府11个方面和统计系统7个方面问题基础上,先后建立了《楚雄州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楚雄州统计信息发布共享制度(试行)》《楚雄州统计局机关统计资料保密工作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工作制度》《统计专业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规定》等规章制度,开展了《楚雄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 《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楚雄州统计局(2020年季度)到省统计局商谈工作情况清单》等登记工作,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三是高质量做好常规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严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依法依规做好“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库审核,认真做好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贸易、服务业、农业、社科、劳动工资等各专业定报工作。四是定点帮扶成效明显。5年来,累计协调项目12个,资金311.60万元,州统计局安排驻村工作队累计16人次,资金66.75万元,其中,下拨队员工作经费22.00万元,村委会区域建设投入(包含学校)12.27万元,监测经费24.00万元,干部职工为挂包户购买扶贫险资金3.39万元,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5.10万元。定点扶贫成效明显,村委会于2019年底顺利摘帽,全村委会175户、733人建档立卡户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从挂包之初的12.50%降为0.00%。

2.超前谋划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一是紧扣州委“1133”战略,积极主动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烟草、冶金、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新材料与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石化、商贸物流、新兴服务业等“2 5 3”重点产业调查,按季公布监测情况;二是紧盯群众主观感受热点开展统计调查。经省局批准,认真开展2020年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制定调查方案,自主抽取样本,首次启用“0878-12340”专线开展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客观公正。三是紧瞄国家和省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动态,围绕我州落实新发展理念、新经济新动能成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情况,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研,为下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要求打好基础。

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以统计专报、开展培训等方式,深入宣传解读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知识,全面准确理解统一核算的主要内容。加强与省统计局和州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对40个基础指标涉及的责任单位进行逐一的梳理甄别,明确了统一核算改革后统计口径,细化了数据收集、报送流程。二是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州委深改委将“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列入《2020年深化改革工作台账》,2020年,楚雄州在州级和10县市全面开展编制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州县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根据能源平衡表编制原则,认真测算、编制、评估2018年—2019年全州能源平衡表;对县市开展了业务培训,组织10县市编制2018年—2019年能源平衡表工作,一对一进行指导和帮扶,州、县市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四是顺利完成农村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归口管理工作。

4.合力推进大型普查。一是四经普后续工作基本完成。按规定和程序汇总、审核普查数据,发布了普查公报;对楚雄州四经普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根据经普数据对各专业数据进行了修正;制定了资料开发应用计划,开展了经普资料开发与分析软件培训,各专业初步汇总了数据、开展了初步分析。二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扎实开展。“四落实”到位,全州10个县市、103个乡镇均已组建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州县两级落实办公场地704平方米,明确工作人员225人;全州落实七人普预算经费1775.10万元;举办了七人普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培训暨试点调查小区图绘制培训班;筹备或配合筹备召开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办公室会议、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议、部门协调会议、宣传月启动仪式和11月1日州领导首日登记入户调研指导活动等会议、起草准备相关会议领导讲话稿、汇报等材料30篇以上;印发了《人口普查宣传方案》,通过州级主流媒体和主要街道宣传大屏的持续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普查宣传氛围;组织协调、文件起草下发相关文件通知、工作进度安排、文件流转、方案、专报等50篇(个)以上;协调接收省人普下发、配合印制普查方案、购买州级缺口“两员”证、两员用包、帽子和雨伞普查用品等普查物资,并认真组织下发,登记造册,做好普查物资管理的工作;按照定期报告制度和省人普办要求,按时按质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周报、旬报、月报和省人普办紧急调度的报表、工作进展报告等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加强与省人普办综合组、各县市人普办对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综合组日常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目前,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已完成,长表登记工作有序开展,按省人普办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严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内容、时限、方式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进一步强化统计标准执行,明晰指标含义,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严格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了州商务局“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调查”和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和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调查”2个项目。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完成了省统计局转交的我州三个县市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工作,州统计局对三个县市涉及的65家企业和单位(63家企业和2个单位)76件统计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对63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州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对大姚县开展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三是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编印《统计法律法规汇编》提供给州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学习,借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之机,多形式、全方位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6.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一是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和维护培训工作,巩固加强已达规、达限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及时开展工业、投资、建筑业、商贸、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并深入企业、项目做好统计指导和统计服务,调研分析运行情况,提升部门统计能力。二是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制定《楚雄州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规定实施办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持续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坚持实事求是,严肃问责,依法惩治统计造假行为。强化数据质量审核评估,认真落实《楚雄州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坚持联网直报即报即审,一天一汇总,及时报告州委、州政府,实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宏观数据衔接匹配。

7.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一是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决策作用。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认真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加强对全州经济运行的研判预警。年内为州委州政府稳增长提供经济研判材料17篇,按月向州政府办公室提供《楚雄州各县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楚雄州2020年主要指标挂图作战表》《楚雄州2020年分季度十县市主要指标挂图作战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2015年至2019年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 《云南省16州市及全州十县市2015年至2019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表》《2019年云南省16州市分季度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表》《楚雄州“十三五”前四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评价》等统计资料。截至目前,报送州委、州政府领导统计分析55篇,《统计专报》11期,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次。

8.着力抓基层打基础。一是加快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进万家们、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和“统计宣传、统计服务、统计培训进市场主体”活动,指导基层、部门、联网直报企业健全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统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省统计局“能力建设年”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统计培训,参加国家和省统计局培训学习3次,受训15人;举办全州大规模培训5次,受训857人;利用部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等时机,组织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65场,受训2858人。

9.不断强化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国家、省、州视频会议调试,召开视频会议30多场次,保障会议60多次;强化对系统专网、互联网和电子政务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更新信息900多条次、不定期对网络信息安全保密进行专项检查;对机房保密专线进行改造安装,扩建了计算机网络机房、省州县统计专网、联网直报系统、vpn系统、网络安全系统、存储系统、统计应急指挥系统、“桌面云”系统和服务器虚拟系统,实现数据容灾功能,使云计算硬件成本大幅降低,数据更安全、业务更可靠、维护更方便,大幅提高了统计信息化水平,为统计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对“数据楚雄app”系统和楚雄州“统计信息网”内部网站进行定级、备案和测评;加强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对原有信息化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9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是: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24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4.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与上年1206.07万元对比增加38.82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项目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4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24万元,占总支出的81.55%;项目支出229.69万元,占总支出的18.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与上年的1211.96万元对比增加32.96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专项普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5.24万元。与上年的1074.33万元对比减少59.09万元,下降5.5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退休4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7.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1%。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1.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均2.5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69万元。与上年的137.63万元对比增加92.06万元,增长66.89%,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开展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专项普查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了“十四五”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实施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支出工作经费154.22万元。

2.印发《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支出经费5.50万元。

3.实施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支出经费19.80万元。

4.编印出版《楚雄统计年鉴》《楚雄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快报》支出经费20.00万元。

5.实施统计专网运行维护及租用项目支出经费15.13万元。

6.楚雄州2020年州级第一批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经费1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4.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的1196.06万元对比增加48.83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60.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30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4.07%;统计管理15.13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53%;专项普查活动174.22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7.6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5.28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4.3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60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3.9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17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1.68%。

3.卫生健康(类)支出5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9.43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0.00%。

4.住房保障(类)支出4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8.45万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7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预算的7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67.2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省局检查、调研、指导人员减少,县市工作汇报来人减少,国内公务接待费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的8.94万元减少2.13万元,下降2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6万元,下降32.80%,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占44.05%;公务接待费支出3.81万元,占55.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理日常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45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统计部门到我单位汇报工作产生的接待43批次,接待38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2.94万元;用于上级统计部门到我单位检查、调研、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11批次,接待7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0.87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68万元,与上年对比117.16万元对比减少9.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出差减少,本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出差纳入专项普查项目支出;二是本年单位办公场所、设施没有发生大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1.办公费支出10.87万元,与上年的10.63万元对比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业务加大支出增加;

2.印刷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的0.62万元对比减少0.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印刷费纳入项目支出;

3.电费支出3.00万元,与上年的2.78万元对比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用电增加;

4.邮电费支出1.35万元,与上年的1.16万元对比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邮寄的公文资料增加;

5.差旅费支出7.04万元,与上年的14.03万元对比减少6.9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出差减少,本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出差纳入专项普查项目支出;

6.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的0.00万元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

7.委托业务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的1.80万元对比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没有发生委托业务;

8.维修费(护)支出2.00万元,与上年的7.15万元对比减少5.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办公场所、设施没有发生大修;

9.会议费支出0.11万元,与上年的2.44万元对比减少2.33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年的会议改为视频会议后支出减少;

10.培训费支出9.24万元,与上年的0.28万元对比增加8.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组织了干部素质提升班和县(市)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费支出增加;

12.公务接待费支出3.81万元,与上年的5.67万元对比减少1.8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省局检查、调研、指导人员减少,县市工作汇报来人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13.劳务费支出6.92万元,与上年的4.64万元对比增加2.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14.工会经费支出11.49万元,与上年的12.08万元对比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职工退休后,工会会员减少;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与上年的3.27万元对比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16.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6.89万元(包含在职职工车改补贴),与上年的49.22万元对比减少2.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正常(提前)退休5人;

1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7万元,与上年的1.37万元对比增加0.60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品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资产总额197.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3万元,固定资产180.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51.8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7.73

17.52

180.21

0

0

0

180.21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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