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统计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楚雄州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统计局工作部署,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数据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为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全州各级各部门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州委组织部与州统计局在州委党校联合举办《楚雄州2020年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1期;二是研究制定《楚雄州统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楚雄州统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台账》。三是在完成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整改的基础上,先后建立《楚雄州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楚雄州统计局机关统计资料保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严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依法依规做好“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库审核,认真做好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贸易、服务业、农业、社科、劳动工资等各专业定报工作。五是定点帮扶成效明显。5年来,累计协调项目12个,资金311.6万元,州统计局安排驻村工作队累计16人次,资金66.7546万元,村委会于2019年底顺利摘帽,全村委会175户、733人建档立卡户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从挂包之初的12.5%降为0%。
(二)超前谋划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一是开展烟草、冶金、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等“2 5 3”重点产业调查,按季公布监测情况;二是认真开展2020年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三是紧瞄国家和省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动态,围绕我州落实新发展理念、新经济新动能成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情况,开展好调研,为下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要求打好基础。
(三)积极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二是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州县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四是顺利完成农村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归口管理工作。
(四)全力推进普查工作。一是四经普后续工作基本完成。二是扎实开展好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五)严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完成了省统计局转交的我州三个县市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工作,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对大姚县开展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三是编印《统计法律法规汇编》,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六)强化法制意识,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一是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和维护培训工作。二是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三是持续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四是认真落实《楚雄州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坚持联网直报即报即审,一天一汇总,及时报告州委、州政府。
(七)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一是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决策作用,认真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加强对全州经济运行的研判预警,为州委州政府稳增长提供经济研判材料17篇,按月向州政府办公室提供《楚雄州各县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等统计产品。截至目前,向州委、州政府领导报送统计分析55篇,《统计专报》11期,被主要领导批示4篇。
(八)着力抓实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统计能力建设。参加国家和省统计局培训学习3次,受训15人;举办全州大规模培训5次,受训857人;组织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65场,受训2858人。
(九)不断增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召开视频会议30多场次,保障会议60多次;强化对系统专网、互联网和电子政务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更新信息900多条次、不定期对网络信息安全保密进行专项检查;对机房保密专线进行改造安装,扩建了计算机网络机房、省州县统计专网、联网直报系统、vpn系统、网络安全系统、存储系统、统计应急指挥系统、“桌面云”系统和服务器虚拟系统,实现数据容灾功能,使云计算硬件成本大幅降低,数据更安全、业务更可靠、维护更方便。对“数据楚雄app”系统和楚雄州“统计信息网”内部网站进行定级、备案和测评;修订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9个。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州委州政府和省统计局的要求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思想解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统计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不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及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守好管住统计意识形态阵地。
(二)加强统计改革的指导工作。以突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细化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的落实措施,务求在“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智慧统计”“构建协同高效的大统计格局”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继续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调查、新动能增长点监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监测、全州重点产业监测、农村统计报表联网直报等各项改革任务,做好大型普查后续工作。
(三)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健全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经济社会形势分析研判,多维度、多视角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脉动,做到“长短结合、内外结合、宏观与微观结合、总量和结构结合、纵向和横向结合”全面客观分析研判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强化经济波动研判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四)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落实。一是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流程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压实综合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要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县乡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抗干扰能力。二是指导和督促统计调查对象如实报送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三是严格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统计造假责任人和统计调查对象责任,健全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制度,拓展和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坚决遏制源头数据腐败,营造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五)持续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要不断提升统计干部队伍政治能力与业务素养。要认真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切实增强统计系统干部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为统计系统干部进步成长创造良好空间。
三、2021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培训和学习,加快建设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二)加大对统计行为监督力度。加大对统计工作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大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切实推动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
楚雄州统计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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