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党组书记 周霏
(2017年3月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目的是号召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振精神、积极行动,努力实现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5年,我们举全局之力、聚众人之心,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展示了统计行业形象,彰显了机关良好作风。但仔细回顾我们的创建历程,对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还不到位,多数干部职工认为,文明单位创建是好事,最直接的是有奖金可拿,没有从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人文素养、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来正确认识,导致在创建工作中,被动和消极应付式的参加一些活动,不能从中接受教育、启迪思想。二是整个局机关文明氛围还不够浓,还存在大局意识不强,团结协作精神不够,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不高、落实不力等问题。科室之间、科室人员之间人际关系还不够和谐,特别是在统计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的形势下,有的同志工作中不是主动承担,而是以各种理由“推、滑、躲”,在有的工作涉及多个科室共同完成时,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如:在州委、州政府要求州统计局上报有关数据时,在数据收集过程中,有的科室会以各种理由说提供不出来,州级其他部门的数据都能按时收齐,但局内相关专业数据收集却比较困难。三是对文明单位创建面临的形势认识不足,还存在创建工作不主动,习惯于按老一套办事的问题。
面对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思想观念、言行姿态、实际行动投身到文明创建工作实践中,这是摆在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我认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提升统计部门综合素质、推进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个单位的文明程度,是一个单位社会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单位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单位”的称号,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崇高荣誉,是衡量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人文素养、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志。现在,全局建设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按照建设服务型统计的要求,无论是干部队伍建设,还是业务能力建设,都需整体推进和提高。而推进和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必须运用不同的途径和方式,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正是在统一思想认识、提升道德水准、融洽人际关系、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特别是随着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日益提高和人们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这种要求和期望对统计部门驾驭形势、服务大局、履行使命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对统计部门的文明素养、文化内涵和人文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几年来,我们突出强调营造统计系统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强调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作风严谨、廉洁高效、团结协作、务实进取的统计队伍。这也正是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意义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决不是一项临时性的任务,而是我们统计系统科学发展的长远需要;决不是一项孤立的活动,而是涵盖各方面工作的系统工程;决不是仅仅为了争一项荣誉,而是为了提升统计系统综合能力和实际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二)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文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关键在人、根本在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干部职工对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吃好穿好住好,还要求工作顺利、平安稳定、环境舒适,还希望文化丰富、精神充实、人际和谐。从我局的情况来看,全局的精神面貌和社会形象在不断改善,但离大家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从大家反映的情况来看,我们在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方面,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满足干部职工不断增长的合理需求方面,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在深化沟通交流进一步融洽关系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因此,我们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就是要从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具体问题着手,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抓起,努力改善人文环境、积极营造文明氛围,使我们广大干部职工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使人与人之间更加和谐,使我们统计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加突出,为统计事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要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在日常、体现在细微之处。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发挥主人翁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创建工作落实到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时刻牢记我们是省级文明单位,用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工作中多换位思考,多站在别人的角度看问题、思考问题,遇事多为别人着想,相互帮忙、相互补台,只要人人都这样做了,整个局机关的人际关系自然就会和谐,大家在一起共事就会心情舒畅,推诿扯皮的现象就会销声匿迹,单位的文明程度就会不断提升。生活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多一分尊重,多一分谦让,少一分争强斗狠,个人的文明素养就会不断提升,我们的生活环境、邻里关系就会进一步融洽,生活就会更加温馨,幸福感就会进一步增强。
二、吃透精神,迅速行动,全面落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2016年年底,州文明委印发了新的《楚雄州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以下5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楚雄州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命名一次,命名后实行复查制,复查通过后可继续保持荣誉称号,并有资格推荐为上一级文明单位。不能通过复查则取消荣誉称号。
二是楚雄州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按“10 2”的模式设置。“10”即组织领导好、机制建设好、宣传教育好、道德实践好、基础创建好、文明风尚好、弘扬传统好、工作业绩好、内部建设好、社会形象好“十个好”的测评项目,50条测评内容,共150分。“2”即一项特色加分项,5方面加分内容,最高加10分;一项扣分项,7方面扣分内容,不设上限。
三是楚雄州文明单位分县市级、州级、省级和全国文明单位四个等级,县市级文明单位测评分在112.5分以上(含),州级文明单位测评分在120分以上(含),省级文明单位测评分在127.5分以上(含),全国文明单位测评分在135分以上(含),方可参加复查和晋位升级。第1、2年测评分权重分别占30%,第3年测评分权重占40%。第1、2年如不到单位实地检查,所涉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创建陈述事项的计分,按材料审核事项的平均分值记分。
四是数据采集主要使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创建陈述4种方法。材料审核主要看提交到楚雄州网络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中的文字材料、数据、图片和视频。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创建陈述应用于到届复审和新申报。
五是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文明单位;命名后在届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明单位一票否决,由命名表彰机关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意见);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违反环保和土地法规定,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当地环保、土地部门出具意见);4.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当地安监部门出具意见);5.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当地卫计部门出具意见);6.有邪教活动(当地610办出具意见);7.单位或个人有诚信缺失行为被当地法院部门通报过(当地法院出具证明);8.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当地文明办出具意见)。
根据测评体系,我们研究制定了《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和《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任务分解及时间表》,明确了责任科室,规定了完成时限,希望各科室中心和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新的《楚雄州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精神实质,按照任务分解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实现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根本目标
2017年,是我局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第三年,我们将面临着三年一次的复查,为确保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经局党组研究,我们调整充实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我是组长,副组长为其它领导班子成员,成员为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单位日常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坚持定期专题研究分析创建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创建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切实加以改进,同时要按照规定,分类充实和完善创建台账;要创新创建形式,通过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执行能力,努力把各项要求转化成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科室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跟踪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各科室中心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和支持创建办的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指挥,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协调配合的文明创建工作新格局。
同志们,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意义重大,事关统计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事关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希望今天动员大会以后,每个干部职工都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从我做起,严格要求,为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多做贡献,为促进统计事业取得新的长足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