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统计局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k8凯发天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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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k8凯发天生赢家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5-24    作者:    点击:[]次



各县市统计局,州属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楚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7〕1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我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2日(星期日)。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各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推荐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统计师(或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下同)资格满5年;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满2年;

3.大专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师履职满5年,或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师履职满5年。

4.对不具备《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满5年。

5.符合我省高级统计师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破格条件。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云人社复〔2009〕93号,省统计局云统发〔2009〕80号转发)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初、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

根据相关规定,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先考试后评审),自2017年起,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可报名考试,但不能参加评审。

三、考试地点及报名事项

(一)考试地点。按省统计局的安排,我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中、初级考点设置在昆明考区。

(二)报名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均在县市统计局报名。中央、省、州驻楚单位考生在楚雄市统计局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7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市统计局要严格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导致不符合资格条件考生参加考试的,考试合格者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2.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至报名点审验;并提供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报名截止后交楚雄州统计局报云南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4.各县市统计局要认真做好报考考生的信息收集和录入工作,2017年8月1日前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初、中、高)录入程序并导出数据包(程序可到邮箱cxtjzc@126.com下载,邮箱密码tj123456)报州统计局,报名表可到云南统计信息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yn.stats.gov.cn—网上办事—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时,上报考生半寸照片2张(一张贴于表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名字)、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考高级统计师的还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联系人:陈源,联系电话:3389603。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云发改收费〔2009〕823号),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高级资格考试80元/人次收取。

五、考试用书的订购

2017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及相关辅导材料由中国统计出版社负责发行,采用第三版,共2本。《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和《统计相关知识》(中级)。参加初级职称考试的考生,只须购买教材《统计业务知识》;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考生,需要购买教材《统计业务知识》及《统计相关知识》共2本。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的做好复习工作,2017年将继续提供《学习指导与习题》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材料。高级资格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各级别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下载查看,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为使考生在第一时间取得教材,最大限度保障考生复习备考需要,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购买。

教材发行联系人:中国统计出版社发行部,王晶

联系电话:010-63376901(传真同)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6号,邮政编码:100073

开户行:北京建行甘家口支行

户 名:中国统计出版社

账号:11001085600053002689

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网址为:。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统计人员提升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各县市统计局要站在夯实基层、部门和企业统计业务能力的高度,加强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要有1位局领导主抓,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抓好本辖区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县市统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向辖区内的相关部门、企业发出通知,广泛宣传发动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县市报考率将纳入州统计局对各县市统计局的办公室工作考核内容。

(三)搞好保障,提高考试合格率。各县市统计局要做好报考考生的释疑解惑和相关保障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考前培训,进一步提高考试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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