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四上”企业和规下抽样企业统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牟定县统计局积极汇报争取,县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年7月起,提高全县109户“四上”企业和26户规下抽样企业统计人员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的发放,由县统计、工信、住建等部门共同负责,按分行业每半年对企业进行考核评比一次,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并按行业考核等次标准发放补助资金。预计2022年应兑现补助资金25.48万元,比2021年兑现的15.54万元增加了9.94万元。
上一条:南华县统计局党支部开展“一线有号召、组织有响应、党员见行动”主题党日活动 下一条:牟定三抓三提稳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