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永仁县人民政府召开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主要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的主要精神。
会上,县人民政府县长就贯彻落实好《监督意见》精神提出4点工作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要认真组织深入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到《监督意见》的重要意义,认清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主动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将统计法律法规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严守统计底线、不碰统计红线,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三要强化业务培训。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全县统计队伍的业务培训,尤其是统计改革和行业改革的新要求新变化,要做到传达及时,培训到位。四要强化指导服务。业务主管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四万三进”、“一线工作法”等工作的开展,多深入全县“四上企业”中广泛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和开展统计服务,指导企业健全完善统计工作基础,夯实源头数据质量,认真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对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千方百为企业办实事好事,助推全县“四上企业”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