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会上,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军强调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县贯彻落实《监督意见》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守统计工作“四条红线”,自觉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二是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担当作为、以上率下,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统计执法,不断强化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四是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组织县乡统计干部参加省、州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统计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