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4月1日,楚雄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召开第4次常务会议,会上,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陈锐同志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并提出了楚雄州贯彻落实初步意见: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统计工作氛围;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协同配合;四是巩固整改成果,发挥统计督察效能;五是积极创造条件,关心重视统计干部建设;六是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落实工作措施。
会议原则同意楚雄州贯彻落实意见,同时报请州委常委会议审定。州长张文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监督意见》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工作安排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二是加大对统计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开展统计工作条件,重视统计干部建设。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精准有效服务楚雄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参加会议的有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和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各一位领导出席会议,州政府办公室领导,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州统计局、州发改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