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圆满完成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了解全州10个县市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楚雄州统计局牵头开展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2020年度全州10县市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发布调查结果公报。
一是领导重视,调查工作保障有力。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州统计局积极申报调查项目预算,年初州财政及时下达调查经费,保障了2020年度生态环境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精心谋划,依法依规开展问卷调查。为确保问卷调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州统计局经过多方调查研究,选择符合我州实际情况的调查方式,按照公开集中询价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选择并委托具有抽样理论、熟悉抽样方法和具有开展电话调查条件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具体实施,认真审核第三方提交的调查方案和执行手册,确保调查过程可跟踪,调查结果有抽样理论支撑,调查结果可追溯,问卷调查依法依规,调查制度和调查表报经省统计局批准实施。
三是严把数据质量关,全程参与数据采集。2021年6月至10月,由第三方中介公司采用电话辅助调查系统、统计调查专线(0878-12340)开展一次性问卷调查,对全州10县市4640个调查样本开展电话访问收集样本数据,数据采集过程全程录音,州统计局组织人员不定期对采集过程进行监督,对调查样本数据开展复核。精心组织项目验收,调查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总体实施质量合格。
四是及时发布10县市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和排位情况。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2020年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工作情况,并得到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在门户网站发布10县市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和排位情况,同时编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2020年),发至州级14个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和县市统计局,圆满完成2020年度10县市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工作。